大连御圣园酒业有限公司坐落在庄河市新华街道,这里依山傍水,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日照充足,山明水碧,粮果富足。昔日酒坊兴盛,酒香四野,酒文化积淀深厚。公司始建于一九四七年,前身是国营庄河市酿酒总厂,一九九六年由政府牵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。厂区占地17800m2,拥有资产2271万元,年生产能力9000吨。公司配备了一支高文化、高素质的员工队伍,凭着良好的商业信誉,完善的管理机制和优质的服务体系,先进的高科技质量检测设备和精湛的传统酿酒工艺,糅合现代管理机制,得天独厚的生态酿造环境。其生产出的御圣园牌大米原浆酒,是以本地的特产大米和天然山泉水为原料,结合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米香型白酒,酒品工艺独特,原色、原汁、原味,其特点是酒质浓郁,纯正、香甜、回味悠长。大连陈香型白酒,酒体醇厚,绵甜柔和,留香持久,享有:“风来叩户三家醉,雨过开瓶十里香”之美誉,20年陈香酒堪称:“大连茅台”。 公司现主要产品有大连陈香酒、御圣园大米原浆酒、大连槐花酒、葡萄酒、特制黄酒、纯米酒和“绿果园”牌果汁等五大系列60余品种。 多年的历史画卷,是以董事长王德义为核心的一批商界精英们艰苦创业打造的画卷。御圣园人依靠自身的朴实厚道创出了新御圣园的精神,形成了独到的经营管理理念。 御圣园酒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,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。对外,以达到外树形象的作用。对内,有自己的经营理念、行为准则、誓辞、服务理念、企业精神、企业之歌。二十多年来,公司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管理方针,实行“进来一个人,培养一个人,重用一个人,留住一片人”的用人观念,真正做到了人尽其才,使公司在各方面上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公司领导率领全体员工奋力拼搏,开拓创新。以营销为龙头,一手抓产品质量,一手抓产品开发,以优促销,以新扩销,以销促产,以产促效。形成了销售围着市场转、产品跟着消费变的经营模式。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,走上了充满生机与活力、富有效率和效益的良性发展轨道。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3265万元,实现利税632万元,企业从濒临倒闭的国营老厂,发展成为市利税大户和重点骨干企业。 多年来先后被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授予“守合同重信用单位”、“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、“全国酒行业优秀企业”,“省诚信单位”等光荣称号。 陈香酒在1981年被大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“大连市名酒”称号。 御圣园牌槐花米酒2004年、200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大连第十五届、第十六届赏槐会专用酒。2005年“御圣园”注册商标获得大连市著名商标称号。 2006年公司先后取得国家和辽宁省颁发白酒、黄酒、配制酒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。 2007年公司被庄河市政府授予“重点龙头企业”。2007年御圣园牌“百年鸿福酒”在第二届中国婚庆主持人大赛被推荐为婚庆用酒。2008年大连槐花酒又被指定为第十九届赏槐会专用酒,大连市政府接待用酒。大连大米原浆酒2010年中国·大连(安波)国际滑雪节唯一指定特供酒。 公司的发展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,现任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和大连市副市长张军、孙广田等亲自品尝我公司的大米原浆酒,并给以高度评价,该产品是大连市重点扶持的项目。大连市原市委书记于学祥等人为公司和陈香酒题词赞誉。瓦房店市长许长元等领导先后到公司视察,近年来,地(市)级以上报纸、杂志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对我公司多次通讯报道,多角度、全方位地宣传介绍企业发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。 我们承诺:继续秉承以“市场为轴、诚信为本、品质第一、长远发展”的经营宗旨,不遗余力地为和谐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